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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1-02-22 | 點閱數: 270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助理員 繆礎同
電話:03-3322101#7416
電子信箱:1005901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00012847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三 (376735100E_1100012847_ATTACH1.pdf)

 

主旨: 轉知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以下簡稱海保署)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工作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海保署110年2月9日海保綜字第1100001254號函辦理。
二、 海保署業於110年1月起派駐海洋保育巡查員至全國13個海洋保育工作站,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事務,並以師資培育及國中小學之學生為主要教育推廣標的,歡迎有需求之學校可主動與海保署各工作站聯繫。
三、 檢附海保署海洋保育工作站聯絡資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