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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1-02-19 | 點閱數: 21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2月18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0001336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00013361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本府水務局110年度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40場環教場所環境教育活動」實施計畫(含活動申請表)1份,請貴校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本局110年2月9日桃教體字第1100011101號函諒達。

 

擬辦:

  1. 110.2.19將本文公告於學校最新消息並附加檔案參閱。
  2. 請有興趣的班級老師踴躍提出申請。
  3. 本文因涉及課務故敬會教務處。
  4. 提出申請的班級老師需自行調整課務,並依規定做好防疫措施。
  5. 文陳閱後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