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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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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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0001110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四 |
主旨: | 有關本府水務局110年度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40場環教場所環境教育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水務局110年2月3日桃水污設字第1100007768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本市學生對汙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過程的認識,期望透過環境教育推廣活動使其了解水資源之重要性,提升學童環境知識及永續發展的觀念,特辦理旨揭計畫。 |
三、 | 本案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
(一) | 時間:110年3月至10月,每場次時間為上午或下午半天。 |
(二) | 地點:石門水資源回收中心、大溪水資源回收中心及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
四、 | 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申請表各1份。 |
五、 |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活動承辦單位:金粟科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承辦人:林桑羽小姐、張耀民先生,聯絡電話:03-4915334,E-mail:kingsu4227151@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