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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學務 | 2021-02-09 | 點閱數: 25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潘怡蘋
電話:03-3322101 #7452
電子信箱:kangfen54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2月9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00011101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四

 

主旨: 有關本府水務局110年度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中心40場環教場所環境教育活動」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水務局110年2月3日桃水污設字第1100007768號函辦理。
二、 為增進本市學生對汙水下水道系統水資源回收過程的認識,期望透過環境教育推廣活動使其了解水資源之重要性,提升學童環境知識及永續發展的觀念,特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活動相關內容如下:
(一) 時間:110年3月至10月,每場次時間為上午或下午半天。
(二) 地點:石門水資源回收中心、大溪水資源回收中心及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
四、 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申請表各1份。
五、 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活動承辦單位:金粟科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承辦人:林桑羽小姐、張耀民先生,聯絡電話:03-4915334,E-mail:kingsu422715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