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0、11樓 承辦人:江美昭 電話:3386021 ext 2115 電子信箱:001032@tydep.gov.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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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8日 |
發文字號: | 桃環永字第110000817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桃園市16處設施場所課程及收費表 (376430306I_1100008173_ATTACH1.docx) |
主旨: | 110年環境教育基金補助計畫申請須知(機關、學校補助辦法)即日起至109年3月19日(五)止開放申請,請踴躍申請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
說明: |
「110年度桃園市環境教育基金補助計畫申請須知」請至本局官網/連結與下載/各種表單下載(https://www.tydep.gov.tw/TYDEP/Download)自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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