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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教務 | 2023-10-24 | 點閱數: 13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及本市112學年 度學生心肺復甦術課程計畫辦理。
二、 辦理時間:112學年(112年9月至113年6月)。
三、 為使學生瞭解正確急救過程及基本觀念,爰辦理旨案計畫:
(一) 心肺復甦術(CPR)學理課程:國小四、五年級學生於健 康與體育領域(或相關課程)辦理,每年至少二小時,使每 位學生皆瞭解正確急救過程。
(二) 心肺復甦術(CPR)實務操作課程:
1、 國小六年級學生每年至少二小時實務操作課程,使每位 學生皆瞭解且實際演練急救過程。
2、 國中心肺復甦術(CPR)實務操作課程:國中七年級或 八年級任選一個年級的學生每年至少二小時實務操作課 程,使每位學生皆瞭解且實際演練急救過程。
3、 高中心肺復甦術(CPR)實務操作課程:高中一年級或 二年級任選一個年級學生每年至少二小時實務操作課程 ,使每位學生皆瞭解且實際演練急救過程
四、 為降低夏季高溫造成熱傷害事件發生風險,請各校將教導學 生「預防熱傷害」(如熱衰竭、熱痙攣及中暑等)相關知識 納入急救課程一併實施。
五、 檢附本市「112學年度學生心肺復甦術課程計畫」、「學生心肺復甦術訓練實施計畫(範例)」、「學生心肺復甦術活動成果報告」及「學生心肺復甦術活動合格證書格式」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