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宣導工作實施計畫暨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採入學前鑑定,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之109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6年級學生,訂於110年3月至4月辦理;為使各國小親師生熟悉並了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相關事宜,並發掘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學生接受適性教育之機會,特辦理旨揭說明會。
三、本案活動訊息摘錄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國小學生、家長及教師。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共...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