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36204號函辦理。 |
| (一) | 請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之「5要2不」原則,包括:「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不飲用山泉水」及「不採、不食、不贈予、不收受不明動植物」,以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 |
| (二) | 另鑑於蛋品及其加工製品屬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爰請特別加強相關宣導與管理措施,包括蛋品妥善冷藏保存、避免使用破損蛋品、作業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境,並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且確保食品充分加熱,以降低食品中毒風險。 |
| 三、 | 相關預防食品中毒之宣導品,該署已公布於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防治食品中毒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816&r=152856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