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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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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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20006279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376735100E_1120006279_ATTACH1.pdf) |
主旨: | 函轉觀樹教育基金會執行教育部「112年度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該基金會112年1月16日(112)觀樹(山)字第001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影本及補助規定各1份,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觀樹教育基金會,聯絡電話:037-745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