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柯佩吟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3460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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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月9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2000265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五 (376735100E1120002654_29_ATTACH1.pdf) |
主旨: | 有關本府環保局112年度透過 「桃園市環境教育專業宣講團」到校進行環境教育宣講課程500場次,請貴校踴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7日桃環永字第1120001701號函辦理。 |
二、 | 該局為推廣環境教育向下扎根,加強學生們對於珍惜資源、愛護環境以及環境永續的觀念,本年度規劃透過「桃園市環境教育專業宣講團」至桃園市各國中、小學及附屬幼兒園進行環境教育校園宣講課程500場次,提升學生們對於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 |
三、 | 請至桃園市環境教育媒合平台(https://tydep-eev.com.tw/)-「學校宣講課程專區」進行申請。 |
四、 | 宣講主題課程包括「水資源保育」、「海洋保育」及「氣候變遷」,授課方式可勾選到校授課及線上授課二種。 |
五、 | 檢附申請原則及申請操作手冊1份。 |
六、 |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詢問呂心則先生,03-3319635分機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