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商借教師 柯佩吟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34601@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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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12258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含附件) (376735100E_1110122588_ATTACH1.odt、376735100E_1110122588_ATTACH2.pdf) |
主旨: | 「教育部補助永續循環校園探索及示範計畫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永續循環校園計畫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98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行政規則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教育部111年12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986B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