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本市近年人口增長快速,導致垃圾問題增加,故為減輕垃圾處理壓力,建立民眾垃圾資源分類良好習慣,減少清潔隊員檢查時間,清楚目視判斷垃圾袋內容物,降低危險物品夾雜危險,故本局推動可透視垃圾袋政策,並因應民眾反映意見,延長政策宣導期至112年2月28日 。 |
二、 | 為擴大旨揭政策宣傳效果,請貴單位協助以下事項: |
(一) | 協助利用貴管公共播放設備宣傳可透視垃圾袋政策海報電子檔(附件)。 |
(二) | 協助利用貴管LED跑馬燈字幕機宣傳文字內容如下:「桃園市可透視垃圾袋政策宣導期延長至112年2月28日,請民眾配合使用可辨識垃圾內容物垃圾袋,並落實資源回收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