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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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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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4月8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03153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秘書處函、附件1及附件2) (376735100E_1110031533_ATTACH1.pdf、376735100E_1110031533_ATTACH2.pdf、376735100E_1110031533_ATTACH3.pdf)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秘書處訂於4月25日、4月27日及4月28日舉辦「111年國家永續發展獎說明及觀摩會議」,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1年4月6日府環永字第111008833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說明: |
(一) | 對象:有意申請國家永續發展獎之相關人員。 |
(二) | 各場次時間與地點(詳如附件1)。 |
(三) | 報名期限及方式:請填妥報名表(詳如附件2)後,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8日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進行報名。 |
(四) | 活動費用及名額:免費參加,每場次共70個名額,每單位最多報名2人,如提前額滿將以表單時間為依據,依序通知報名成功者。 |
(五) | 相關資訊請詳見國家永續發展獎網站(https://ncsdaward.ndc.gov.tw/home/JoinInfo2),會議相關事宜請逕洽財團法人台灣經濟研究院李小姐(02-2586-5000轉分機823)及鍾小姐(02-2586-5000轉分機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