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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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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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3月1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02350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推廣室內空品自主管理標章,已製作「室內空品自主管理標章推廣影片」,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4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25834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公私場所取得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以維護國民健康並提升企業形象,爰該署製作旨揭影片,透過實訪取得優良級標章之非公告場所(幼兒園、產後護理之家)現身說法,以鼓勵更多業者一起加入提升及改善場所室內空品之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