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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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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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2月11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012281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經濟部能源局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輔導中小學推動能源教育計畫」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2月10日師大機電字第1111002912號函辦理。 |
二、 | 為辦理節約能源宣導工作,形塑節能減碳環境氛圍,配合行政院推動每年6月為「節能月」,請貴校響應落實節能措施,於校內行事曆將111年6月1日至6月10日定為「能源教育週」,且於當週辦理能源教育活動。 |
三、 | 學校得於能源教育週,透過聯絡簿宣導節電手法、積極舉辦能源主題活動、競賽或研習鼓勵師生共同參與,以強化推動節電教育工作,擴大影響效應。 |
四、 | 本計畫提供能源學習單、融入式教案、宣導工具等相關資源,歡迎至「能源教育資訊網」下載查詢(https://energy.mt.ntnu.edu.tw/)。 |
五、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聯絡人:王婷,電話:02-77493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