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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鴻興 - 教務 | 2023-09-06 | 點閱數: 9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品臻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52728@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9月5日
發文字號: 桃教體字第1120087203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376735100E_1120087203_ATTACH1.pdf)

主旨: 檢送教育部「112年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績優環境教育人員表揚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31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3337號函辦理。
二、 環境教育法施行後,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積極落實環境教育工作,奠立學生環境知識、態度與技能等基本素養,為獎勵並表揚投入環境教育推動傑出人員,教育部爰辦理旨揭表揚計畫。
三、 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 參加組別及條件:教育行政機關組(含縣市輔導小組(團)成員)、大專院校組(含科技學院及特殊學校)、中學組(含高中、職及國中)、國小組(含附設幼兒園)等4組。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
(二) 收件期程:自11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請於收件期限內,將申請資料上傳至線上表單,表單網址:https://tinyurl.com/yc8pxkvp
四、 審查方式:
(一) 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依參選人線上表單資料,檢核參選人資格及其資料完整性,經審查通過後進行委員審查。
(二) 委員審查:教育部邀集專家學者籌組審查小組,召開會議辦理審查作業。
五、 檢附計畫內容1份,亦可至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下載。
六、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育成環保有限公司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2-6630-9988分機113、王小姐,電話02-2388-0518分機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