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營造海岸防風林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7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87722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稱農委會)為強化及擴增海岸林帶的長度及寬度,調查國公有之濱海陸地可供造林土地,請詳閱附件之「營造海岸防風林之生態造林原則」後,於109年7月31日前依實際需求填具調查表,表單連結:https://reurl.cc/NjkjA6。
三、本案所提「海岸防風林帶」係依據海岸管理辦法第2條所定義海岸地區中的「濱海陸地」以平均高潮線至第一條省道、濱海道路或山脊線之陸域為界之範圍內,提供可造林土地。
四、為利後續造林工作之執行,所提土地應不影響交通動線、無礙防洪功能及河海堤安全,且非放租地、無占用等情形,面積至少0.1公頃以上之國公有土地,並完成造林後至少須6年內不可變更造林地現況。
五、本案造林所需苗木與技術支援由農委會提供,惟後續撫育管理部分,由土地管理單位辦理。
六、檢附農委會執行「營造海岸防風林之生態造林原則」1份。
七、如有疑問請洽行政院農業委會承辦人:何湘梅,電話:(02)2351544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