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陳品臻 電話:(03)3322101~7452 電子信箱:10052728@ms.tyc.edu.tw |
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宋屋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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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8月30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體字第111008066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376735100E_1110080663_ATTACH1.pdf) |
主旨: | 為因應開學,檢送「教育部與衛生福利部致家長的一封信」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13360號函辦理。 |
二、 | 請貴校(園)透過多元管道對學生及家長宣導相關防疫作為,以維護校園防疫安全。 |
三、 | 本案附件可逕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index.php)>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教育宣導>宣導品項下查詢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