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計畫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學校:桃園市市立國民中小學6所。 |
(二) | 辦理期程:核定日起至113年12月6日前辦理完畢(含申請送件及成果彙整)。 |
(三) | 辦理方式:請申請學校於113年9月20日前提出社群計畫與經費概算表,免備文親(寄)送到大有國小輔導室申請(以寄出時間順序額滿即截止)。 |
(四) | 申請資格:遴選校內生命教育種子教師3名以上(含兼職行政人員/長期代理、代課教師)組成「生命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且鼓勵社群成員需至少一人報名參加教育局辦理之生命教育相關研習,報名參與研習之學校及將優先錄取。 |